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 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 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 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 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 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 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 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 上悲其意, 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